現(xiàn)實生活中,一部分人總是花很少的時間做成了很多的事情,而大部分人則恰恰相反——耗去畢生精力卻一事無成。人們習(xí)慣于稱前者為“天才”,后者則被判定為庸碌大眾。這種簡單而粗暴的劃分不僅掩蓋了問題的實質(zhì),而且使大眾在總結(jié)失敗原因時都有了托詞:“天才畢竟只是少數(shù)。”
被世人譽為天才的亨利·比徹卻對“天才”之說頗有微詞。他常常被人問及:“你是怎樣取得這么偉大的成就?”比徹從沒有夸耀過自己的智商,也從不提起那個著名的公式——天才=1%的機遇+99%的努力;他總是回答說:“別人同時做三件事情,我只做一件事情。”
據(jù)說最強大的森林動物,也不會同時追逐兩只獵物——即使其中一只已近在咫尺,但只要不是它一開始就鎖定的那個獵物,它也不會舍遠逐近。因為猛獸明白不斷地更換追逐目標,會耗盡自己的精力而一無所獲。
比徹繼續(xù)傳授他的獨門經(jīng)驗:“其實,很多人也能夠做到同時只做一件事,但他們?nèi)匀皇〉脑蛟谟?mdash;—他們把一件事做了三遍。而我只做一遍。”
這樣的說法令提問者頗為費解,比徹解釋說:“很多人做事,需要經(jīng)歷預(yù)先評估、付諸實踐、回顧檢查三個階段,而我只需要一個階段,那就是——付諸實踐。”
是的,不是事情復(fù)雜,是我們把事情搞復(fù)雜了。在這個功利而躁動的時代,人人都狂奔在通往成功的路上,人們在窮盡99種努力的同時,還在尋找著第100種努力方式;“一心二用”早已褪去了層層貶義而作為“聰明”的同義語。而比徹的話更像是那句古老的箴言“弱水三千,只取一瓢飲”,值得我們牢記并付諸行動。 |